证监会“收伞”背后:配资公司暗藏风险
摘要:早在今年2月,证监会就发文叫停券商代销伞形信托和P2P;但在此之后,传统的伞形信托配资业务并未遭遇终结。而此次监管层要求禁止券商开展场外配资、伞形信托业务,只是对此前禁止营业部代销伞形信托要求的升级。
今年以来,A股市场呈持续上涨走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到证券市场中,而上周五,一则“证监会:七方面规范两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伞形信托”消息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证监会就发文叫停券商代销伞形信托和P2P;但在此之后,传统的伞形信托配资业务并未遭遇终结。而此次监管层要求禁止券商开展场外配资、伞形信托业务,只是对此前禁止营业部代销伞形信托要求的升级。
随着市场集体注意到相关风险,那么在伞形信托下应运而生的配资公司所存在哪些风险需要警惕呢?配资公司又是如何利用伞形信托的?
所谓伞形信托,是指由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合作,结合各自优势,为证券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提供投、融资服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产品。具体来说,就是用银行理财资金借道信托产品,通过配资、融资等方式,增加杠杆后投资于股市。
伞形信托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发展,与其高效的成立速度、一带多的证券子账户以及灵活的投资范围和较高的杠杆配资的4大特点密不可分。
传统融资融券下单一账户模式的产品成立需要开立证券账户,且其开设时间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相较而言,由于伞形信托下面的各子信托无需重新开户,所以成立时间一般仅为一到两天。
不仅如此,在伞形信托的一个信托母账号下,可以通过分组交易系统设置若干个独立的子信托,每个子信托便是一个小型结构化信托。信托公司通过其信息技术和风控平台,对每个子信托进行管理和监控。虽然信托母账户真实存在,但并不参与实际操作,由每个子信托进行单独投资操作和清算。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伞形信托中的优先级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理财资金,其最为吸引人的便是劣后级资金可以用较少的资金配资,从而利用杠杆在二级市场博取高收益。
根据此前的报道,目前市场上伞形信托的优先级与劣后级金额的比例主要分为1:1、1:1.5、1:2、1:2.5以及1:3,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可以2倍、2.5倍、3倍、3.5倍和4倍的杠杆进行股票交易。
民间配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充当伞形信托劣后级,通过特定的交易系统给客户进行1:5,甚至最高1:9的杠杆配资以进行股票投资,配资起点约10万起。客户只需向配资公司缴纳操盘金额的10%-20%的交易保证金,就可分配到相应的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盈利和止损由配资公司监控并与客户进行结算。据不完全统计,这个模式目前已经突破千亿。
前面所提及的“特定交易系统”又是何方神圣呢?小编查阅资料发现“恒生Homs交易系统”扮演了重要角色。通常情况下,恒生Homs系统能够方便基金管理人对交易员团队进行分仓管理、交易风控和业绩考核,因此备受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的欢迎。
然而,这些民间配资公司却发现了不一样的视角,利用Homs系统的简单功能就可瞬间点穿券商、信托/资管两大金融体系。Homs系统的分仓单元可以实现管理人在同一证券账户下进行二级子账户的开立、交易、清算的功能,其本质是打破了券商对证券投资账户开户权限的垄断权限,这使得投资者不用到证券公司,只需要通过配资公司就能完成证券交易的开户。配资公司在给投资者分配完分仓交易账户后,客户就可在自己账户上做高杠杆投资。
监管层“收伞”降杠杆的意图明显。配资公司普遍以1:5的高杠杆进行操作,如果市场连续下跌,造成投资者相互踩踏,可想而知,投资者将损失巨大,若一旦发生爆仓,投资者甚至将血本无归。
刨去高杠杆投资的风险,作为配资公司的客户,他的风险还有哪些呢?首先,配资公司尚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密监管,处于隐形的灰色地带。其次,配资公司实现了券商功能,配资公司直接与客户进行资金往来和结算,金融机构却不能够介入此环节,那么券商体系内的客户保证金三方存管制度也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了,这将导致民间配资公司有机会上演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经典一幕。一旦配资公司不知所踪,客户需要承担的风险就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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